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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主刑还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2022年3月21日  杭州剥夺政治权利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  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它主要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那么,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主刑还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又是如何执行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帮助!

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主刑还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属于主刑还是附加刑?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在内容上,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在期限上,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年以下;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在适用对象上,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防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在刑期计算上,独立使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剥夺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判处死缓、无期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是如何执行的?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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