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裁量原则及适用方式是什么样的呢?
2023年7月3日 杭州罚金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在司法实践中,处以罚金的处罚比比皆是、司空见惯。那么,接下来由杭州刑事律师来解析罚金的裁量原则及适用方式是什么样的以及罚金有哪些适用情形吧。
罚金的裁量原则及适用方式是什么样的呢?
罚金的裁量原则是判处罚金,一般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适用方式有单科式、选科式、并科式、复合式。罚金是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的。若期满不缴纳的,就会被强制缴纳。
罚金有哪些适用情形?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分为两种情形:
1.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2.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
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会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会随时追缴。
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法院酌情减少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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