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故意杀人未遂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犯罪构成,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犯罪构成有助于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准确、合法、及时地同犯罪作斗争,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者不受非法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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