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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理论有什么主要模式?

2021年6月18日  杭州犯罪构成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犯罪在进行构成要件认定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来的,只有根据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的,才能够进行量刑处罚。那么2021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理论有什么主要模式?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为您解答。

2021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2021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犯罪构成理论有什么主要模式?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 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运用资金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构成理论有什么主要模式?

  1、法律规定的认定某一具体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事实特征。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3、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Tags: 违法运用资金罪,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理论,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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