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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贪贿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有什么界限?

2021年7月13日  杭州犯罪构成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在很多人拥有了十分大的权利的时候就是对于金钱有了极大的渴望的,而权利也是极易获取不法的金钱的,这就是现代社会的贿赂金钱的。那么2021贪贿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有什么界限?如何认定?带着这个疑问接下来为您解答。

2021贪贿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1贪贿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有什么界限?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

贪污罪有什么界限?如何认定?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自身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的,还具有贪污数额与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人民币。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人民币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人民币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人民币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人民币,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人民币,但是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是贪污罪。其中,贪污的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要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1)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2)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3)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4)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5)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6)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人民币,但具有贪污救灾与抢险及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及其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Tags: 贪贿犯罪构成要件,贪污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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