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最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
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