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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是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客体是如何分类的?

2022年3月30日  杭州犯罪构成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  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素所组成,其中的“要素”就是构成犯罪必需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素);各个要素之中又包含若干因素(犯罪构成因素)。简而言之,若干因素组成一个要素,若干要素形成一个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素的有机统一;各个要素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为一个整体。那么,犯罪客体是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客体又是如何分类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犯罪客体是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  因为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就是因为侵害了法律保护的社会利益。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仅是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性要素之一。(是不是区分犯罪客体还是犯罪对象的题目)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因素。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余的则是选择性要素。

犯罪客体是如何分类的?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一般情况下,犯罪客体主要分为人以及物。人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人,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人,也就不可能存在杀人这种犯罪。这里的人,既可能是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也可能是行为所作用或者影响的对象。物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物。例如,盗窃罪中的财物,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财物,也就不可能存在盗窃这种犯罪。这里的物,既可能是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也可能是行为所作用或者影响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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