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确实是取保候审之后必须做的,特别是在案件调查、收集证据、确认事实的过程中,笔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律师、警察或法院的调查中,笔录记录了许多重要信息,如事件的时间、被问询者的身份、询问的问题及回答等等,这些信息都是案件取证的重要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需要指出的是,笔录并不仅仅是取保候审之后必须作的,它在后续的审判和诉讼过程中也可能会发挥重要作用。一些法律程序,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都会使用笔录作为证据来支持案件的各项事实和情况的确认。
因此,对于涉及笔录的法律程序,律师、警察或法院官员都需要注意保证笔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正性,被问询者也需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一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出现,都会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笔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值得我们在实践中认真对待和执行。
取保候审最短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