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诈骗,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及时报警。关于证据,警方会告诉你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告人诈骗需要证据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