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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有哪些常见形式?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3月31日  杭州诈骗罪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  犯罪分子先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他人的微信号码,后通过微信与其亲朋好友聊天,以一定事由要求受害人帮助汇款,并将自己事先准备的账号发给受害人,让其往指定账户汇款或转账。受害人信以为真,未经其他方式核实即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汇款,从而上当受骗。这就是最为常见的电信诈骗。那么,电信诈骗有哪些常见形式?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电信诈骗有哪些常见形式?

  (一)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

  (三)操盘手声明的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

  (四)印章的内容显示不合法。

  (五)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

  (六)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

  (七)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刷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

  (八)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

  (九)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要求应聘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

  (十)假借合法主体资质,签订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虚构主体资格(虚构公司名称等),签订合同。

  (十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对方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的规定,有刑事追诉的风险,你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举报至公安机关。

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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