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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不是完全刑事责任人可以认定共同犯罪吗?共同犯罪财产刑是什么样的?怎么履行?

2021年6月24日  杭州共同犯罪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很多人想犯罪往往会拉上一个伴,正所谓一人鼠胆、二人虎胆。在共同犯罪中,所犯的违法行为至少有两个人,否则也不能称之为共同犯罪了,那么2021不是完全刑事责任人可以认定共同犯罪吗?共同犯罪财产刑是什么样的?怎么履行?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为你解答。

2021不是完全刑事责任人可以认定共同犯罪吗?

2021不是完全刑事责任人可以认定共同犯罪吗?共同犯罪财产刑是什么样的?怎么履行?

  共同犯罪的分子不一定要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也是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财产刑是什么样的?怎么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第四条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中可能判处被告人财产刑、责令退赔的,刑事审判部门应当依法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应当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财产。

  第五条 刑事审判或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 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

  第六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 判处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额。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Tags: 认定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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