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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上对逃汇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2022年4月11日  杭州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  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那么,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上对逃汇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吧,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帮助!

逃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大部分。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逃汇行为主要有: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上对逃汇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对于本罪,应注意其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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