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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立案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2023年9月28日  杭州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在一般情形下,盗窃立案的金额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其中,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立案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立案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私营企业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差吗?

  1.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为了非法占用。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挪用资金罪: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3.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却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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