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实践证明,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就不足以惩戒犯罪,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拘役不会进人事档案,但是在公安局会有案底,只是不会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影响你的就业和发展。实践中,拘役刑的执行常常是在看守所内执行,将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放在专门的拘役所内执行的极少。拘役人事档案不会记录到其中的,但是我国实行犯罪记录制度,因此,只要有犯罪行为就会留有犯罪记录,这一犯罪记录有专门的档案存放在公安部门,但不会直接记录在人事档案之中。这一做法也是为了给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影响其就业和生活。但如果报考公务员等国家公职人员,政审时还是会到公安机关审查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