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刑事案件中,法庭也会允许被害人的家属出席庭审,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和控诉。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家属作为追诉人有权参加审判,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进行控告,提供证据,并就被害人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通过这种方式,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有效地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公正审判的实现。
总的来说,家属是否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辩护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法庭可能会根据需要允许家属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而在其他案件中,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在任何情况下,法庭必须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才能真正达到公正司法的目的。
在刑事审判时,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法律快车提醒,不能参与旁听的人员如下:
1.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6.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7.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院开庭时家属不能和罪犯说话。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的家属要遵守法庭的纪委,未经批准是不能和被告说法的,违反秩序的,审判长可以制止。
除法官、检查人员、律师、证人外其他人都不能和罪犯说话,旁听人员也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说话,因为旁听人员非经庭长的许可,那是不能发问的,也不是出声的,否则就是扰乱庭审秩序。非旁听人员,如公诉人、法官、辩护人等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都是围绕案件进行的,不会进行其他无关的话语。
法律中没有规定法院安排被告人与家人会见,但有些法院会人性化,在宣判后,会让家人与被告人有一个短暂的交流,正常会见,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将服刑人员送入改造场所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