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此规定针对的是违法的外国人,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永远不能再回来。过了这个十年的期限之后,外国人可以尝试再次申请入境,但这需要经过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审核。请注意,尽管过了十年期限有可能重新入境,但依然存在被拒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的决定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做出,这是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此外,如果外国人涉嫌犯罪且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公安部也可以处以驱逐出境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驱逐出境拥有决定权,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执行此类决定。在实际操作中,公安部或其授权的机关会在注销或收缴当事人的原出境入境证件后,限定其出境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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