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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被判死缓会监外执行吗?

2023年7月7日  杭州死刑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死刑缓期执行令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被判处死刑且未上诉或者上诉失败,可以凭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提出死刑缓期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规定》的规定对此作出裁决。如果审判结果为死刑缓期执行,那么有关机关可以出具死刑缓期执行令,对被判处死刑而被判处予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转为监外执行。

杭州被判死缓会监外执行吗?

  被判处死缓的这部分罪犯是不会监外执行的,死期缓期执行的这部分罪犯必须要在监狱当中接受教育改造,监外执行的条件本身就比较特殊,都是针对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说生活不能自理的这部分群体的,死缓本身就是因为罪行比较恶劣。

  死期缓刑执行罪犯依法要在监狱执行刑罚改造,《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会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杭州被判死缓会监外执行吗?

死缓是否能适用减刑?

  死缓是否会适用减刑,要依据缓刑两年后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会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判处死缓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对那些判处死缓的罪犯实施监外执行,这样一来的话,法律制度根本就不会对当事人起到任何警戒性的作用,可能在监外执行期间继续又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而且,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法定的,不是工作人员会随便实施监外执行的。

  在我国的五种主刑中,死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在死刑的适用中,其实是分为两种形式的,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对于我国的死缓犯来说,此时是要在缓刑执行的期间内遵守相关的规定的,这样才会免除死刑的适用。

无期和死缓可以监外执行吗?

  无期可以监外执行,死缓的罪犯不可以监外执行。对于无期徒刑的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通过审批之后就可以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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