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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非职务犯罪行为有哪些?怎么查控犯罪嫌疑人?

2021年6月25日  杭州职务犯罪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职务犯罪侵犯的往往是社会集体的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除此之外的犯罪行为都是非职务犯罪行为,只要对职务犯罪进行认定就可以得出非职务犯罪,那么2021非职务犯罪行为有哪些?怎么查控犯罪嫌疑人?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为您解答。

2021非职务犯罪行为有哪些?

2021非职务犯罪行为有哪些?怎么查控犯罪嫌疑人?

  非职务犯罪行为的罪名数不胜数,难以一一列举,可以这么认为只要不是职务犯罪的,那么就是非职务犯罪行为。

  (一)职务便利类犯罪:

  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

  (二)滥用职权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三)疏于职务类犯罪:

  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如公司高管对于自己的职务负有勤勉尽责和审慎决策的义务,而严重不负责任则属于疏于职务。疏于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形态,既包括作为,又包括不作为。

  2、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审慎的义务被诈骗,致使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目前我国刑法尚没有相应的规定。被骗公司可以合同诈骗罪追回损失,而对于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怎么查控犯罪嫌疑人?

  1、从犯罪嫌疑人可能潜逃的活动空间入手。如在机场、车站、等地严密布控。重点应放在售票处、站台入口、交通干线。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出境,还应及时准备边控。在边控前,应查询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有办理出国旅游权的旅行社的档案,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出境,或办了护照。布控时,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可能使用假姓名。布控、查档要注意利用照片、住宿登记等。

  2、从常规侦查手段入手。如物建特情,运用秘密力量,获取情报信息;采用技侦手段与深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交通、通讯工具等提供的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巡逻堵卡、守候蹲坑,捕获犯罪嫌疑人等。灵活运用常规的侦查手段,是查控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方法。

  3、加大审讯力度,深挖犯罪。查控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的重点就转入了审讯阶段。讯问中,一方面要注意从外围调查获取有关证据,另一方面要注意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采取不同的讯问谋略。如对于自尊心和荣誉感强的犯罪嫌疑人,宜采用政策攻心和法律教育的方法,击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对于态度蛮横、藐视侦查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要注意巧妙使用证据,抓住要害,各个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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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非职务犯罪行为,查控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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