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刑事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运用 追诉时效 文章详情
文章列表

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吗?

2021年3月19日  杭州追诉时效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刑事案件是有追诉时效的。由于案件时间久了证据也会随之消失,因此,一般案件都有追诉时效,过了时效就不会追究其罪。当然人命案件另当别论。那么,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吗?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2021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诉时效期限是没有终止的,但可以延长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1追诉时效内犯新罪的期限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犯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无论是前罪还是后罪都按该规定计算追诉时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是怎样的?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吗?”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咨询。


Tags: 2021追诉时效的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期限可以终止

Copyright ©2008-2024

杭州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