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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定自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去自首的路上被抓算自首?

2021年4月7日  杭州自首律师   http://www.hzxsls.com/
导读:犯罪后,本能反应是当老鼠等着“黑猫”警长去抓。现实生活,有一种罪犯是冲动伤人或者杀人的。在逃跑途中后悔会后悔。法律给这类罪犯一个机会给自己减刑。这就是自首。那么,2021法定自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去自首的路上被抓算自首?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法定自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2021法定自首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去自首的路上被抓算自首?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于自首犯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宽处罚。

  1.犯罪分别自首,无论罪行轻重,均可以从轻处罚。但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习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而且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是否较轻,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加以综合评判。对于属于犯罪较轻者,究竟是轻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以确定。一般而言,

  首先要考虑罪行较轻的程度,

  其次要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如投案时间、投案动机、客观条件、交代程度、有无立功表现等,全面分析,酌情处理。

  3.犯罪以后自首,犯罪较重的,一般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通常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得到证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较多的一般罪行或者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也应视为立功表现。犯罪分子被判处刑后,又检举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重大罪行的,由于这种行为司法机关侦破、审判案件,深挖犯罪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政策,应按立功对待。

  对于自首又立功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实践中,对于虽示自首,但有立功表现的,应参照刑法第63条规定的精神,并依照刑法第59条的规定,也可以视其具体情节,分别从宽处理。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在执行前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照刑法第71条、处46条规定的精神,也可以改判死缓或者其他刑罚。事实证明,如处理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较切合实际,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对于犯有数罪的自首犯,应按前述数罪成立自首的不同情况,分别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从宽处罚。

2021去自首的路上被抓算自首?

  一些犯罪分子作案后,为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判决,便会主动投案,希望可以认定为自首。但是,犯罪分子主动投案途中,刚好遇到司法机关抓捕,因为司法机关掌握了抓捕的主动权,所以可能会导致难以认定自首。

  首先,犯罪分子是主动投案的,司法机关认为是被缉拿归案的,需要进行查证。这时候需要犯罪分子做些交代,比如犯罪分子是主动往司法机关的方向去的。

  只要犯罪分子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那么为保证犯罪分子的利益,便会视为自动投案。

  其次,犯罪分子确实是自动投案,但是否认定为自首,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分子被依法逮捕后,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供述时不诚实,或是言不对题,都将直接影响认定自首。

  所以,在主动投案途中被抓,经查证确实是自动投案,并且归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即可以认定为自首。

  犯罪分子被认定为自首后,按照自首的规定,可以被从轻或者减轻刑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最后,其实有些犯罪分子作案后,可能第一时间会有所逃避,所以没有积极主动投案,等到想清楚后去投案自首,刚好被司法机关抓捕,对方可能会不认定自首。

2021自首去哪个公安局自首?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要去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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